一、評選范圍:
(一)先進集體:
凡在(1996-2000年周期)青少年體育工作和培養(yǎng)輸送體育運動后備人才方面成績顯著的 各級各類體育學校(包括體育運動學校、重點體校、普通體校、體育中學)、體育傳統(tǒng)項目學 校均可參加先進集體的評選。
(二)先進個人:
凡在(1996-2000年周期)青少年體育工作和培養(yǎng)輸送體育運動后備人才方面成績顯著的 各級各類體育學校(包括體育運動學校、重點體校、普通體校、體育中學)的教練員、文化教 師、干部職工;體育傳統(tǒng)項目學校的體育教師;長期從事基層青少年體育工作的管理干部均 可參加先進個人的評選。
二、評選條件:
(一)先進集體:
1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認真執(zhí)行黨和國家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。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 ,認真貫徹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(fā)展的方針,努力培養(yǎng)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紀律的 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各類人才。
2、認真貫徹落實《學校體育工作條例》,有健全的體育組織機構和完善的體育活動制 度,重視學生終身體育鍛煉習慣的培養(yǎng),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成績突出。在同類學校中體 育特色起骨干示范作用。
3、各類體校必須重視學生文化學習,并根據體校的實際和學生的特點,采取切實可行 的措施,保證學生文化學習、學年考試成績平均及格。
4、在青少年業(yè)余(課余)訓練中,認真貫徹"選好苗子,著眼未來,打好基礎,系統(tǒng)訓 練,積極提高"的訓練原則,自覺按照各專項教學訓練大綱要求進行科學系統(tǒng)的訓練。并在 訓練實踐中,重視科研工作和實踐經驗的總結,努力提高教學訓練質量。
5、為國家培養(yǎng)輸送體育運動后備人才成績顯著。
(二)先進個人:
1、熱愛祖國,熱愛黨,熱愛社會主義。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模范的遵守國家各項法律 、法規(guī)及有關規(guī)章制度,為人師表,思想作風正派,嚴于律己,全心全意為教學訓練服務。
2、對本職工作具有高度的事業(yè)心、責任感和獻身精神,踏實肯干,團結同志,全面關 心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,認真組織開展各種體育活動,積極調動學生參加體育鍛煉,增強學 生身心健康。
3、努力鉆研體育專業(yè)理論,注重科學文化知識的更新,重視青少年訓練工作實踐經驗 的總結,并善于探索與創(chuàng)新,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業(yè)務水平,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益,在青少 年體育工作和體育后備人才培養(yǎng)方面做出了顯著成績。
4、領導干部除具備上述條件外,還必須勤政廉潔、關心群眾,堅持實事求是的工作作 風,善于調查研究,分析矛盾,解決問題,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。
三、評選辦法:
(一)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體委(體育局、體育總局)根據國家體育總局下發(fā)的先進集體 、先進個人評選條件和名額分配進行具體的評選工作。
(二)申報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必須按照統(tǒng)一的要求,認真填寫《全國青少年體育先進集 體、先進個人申報表》(附后)。
(三)國家體育總局根據各省(區(qū)、市)體委(體育局、體育總局)上報的先進集體、先進個 人評選名單和事跡材料進行最后審定。
四、評選名額分配:
根據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青少年體育工作開展情況;各級各類體育學校(體育傳統(tǒng)項 目學校)數量、人數;以及1996年至1999年這一周期參加四大賽(奧運會、世界錦標賽、世界 杯和亞運會)獲金牌人次數,確定名額分配。
審核: